发布时间:2023-10-09 00:00:00 | 阅读次数:
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按照《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做好评价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申请计划。施工单位应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向工程所地提出创建申请,明确创优目标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提供如下申请资料:
1、荆州市优质工程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计划表、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项目清单(见附件);
2、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申请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项目的创建计划和方案;
5、申请项目的管理人员任命文件,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资料要求:纸质资料为第1项~第5项,装订一份;
电子材料为第1项、第2项(文件以公司简称+项目名称命名);
申请计划资料递交可不受时间限制。
(二)申报评价。施工企业及项目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施工进度符合节点要求,具有较高的安全文明管理水平。经工程所在地推荐、属地建管部门合法性审查同意,以施工许可证涵盖的所有范围进行申报。提交如下资料:
1、单列资料(1份)
(1)《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申请表》;
(2)《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申报表》;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装订资料(1份)
(1)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工作总结;主要做法、经验和亮点;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的管理人员任命文件,以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单位自查安全检查评分表;
(4)房屋建筑工程反映工程基础、主体、装修各阶段施工的主要部位(门头、施工现场全貌、基础、主体结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情况的原始照片若干张,并加文字说明。
(5)市政公用工程反映基坑、墩柱、桥梁、路基、管线、隧道等主要施工内容(各施工点全貌、管线保护、交通疏解、加工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吊、汽车吊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原始照片若干张,并加文字说明;
3、电子版资料(文件以公司简称+项目名称命名):
(1)单列资料的第(1)~(3)项;
(2)装订资料的第(1)、第(4)或(5)项,其中照片为原图格式;
申报评价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二、以下工程不列入申请范围
1、建设项目施工中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县(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信用惩戒在惩戒期内的;
3、工程因故连续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工一年以上的;
4、未提出创建申请,未被纳入当期创建计划、并实施全过程培育的。
三、申报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严格按照《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办法》(鄂建质安协〔2022〕20号)文件执行,具体申报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16—8879906
邮箱:1469692877@qq.com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中路235号东五楼
附件:
荆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10月8日